《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4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安全责任和服务意识,4月28日,乐从镇城建办联合物业促进会在镇水利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会,镇各居委会代表以及物业项目负责人共9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学习。
《条例》内容主要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业委会成立难、公共监管难、紧急维修落实难”等问题,均通过立法手段予以进一步规范。亮点有:一、强化党建引领,将物业管理纳入社会治理体系;二、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夯实业主自治基础;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依法确定专业经营单位管理养护责任;四、保障业主合法收益,规范公共收益的收支管理;五、突出行政执法进小区,明确执法单位责任。
培训会特邀广东省物业管理职业培训师何筛红主讲,从《条例》的立法背景、我市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关于法律责任等重点为大家详细解读,并就《条例》的亮点及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实践应用、热点章节和纠纷案例分析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本次培训主要引导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要全面深入解读《条例》,认清物业管理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重视小区安全治理,依法依规高度重视各项物业管理数据的公开透明,加强普法教育对提高乐从镇物业管理水平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我们也将深入到社区向业主们进行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和谐法治社会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